
辽宁葫芦岛一位退休老人因家住五楼且年事渐高,爬楼梯困难,耗时一年、花费约七八千元自制“楼房滑索电梯”装置。该设备一端固定在五楼阳台,另一端连接小区路灯杆,通过缆索运行吊厢,已使用五年多时间。老人称其运行安静,且为减少扰民,每晚8点后停用。
老人于2020年成功申请“楼房滑索电梯”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但有专业人士指出,该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缺乏配重系统,钢索易疲劳断裂,且设计未通过标准载荷测试,载重突变时牵引力计算不足。
葫芦岛市连山区市场监管局表示,该装置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监管范围,但因居民投诉引发安全担忧。经居委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劝解,老人于2025年6月3日自行拆除装置。拆除主因系装置未通过专业安全评估,且社区认为其在公共空间运行存在潜在风险。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困难是普遍民生问题。老人发明初衷为解决出行不便,其创新能力和动手精神获得部分居民认可。专利仅代表技术创新性,不等同于安全认证。专业电梯需满足荷载测试、紧急制动等强制性标准。在公共区域架设私人设备,涉及邻里安全责任边界。如发生事故,责任认定将极为复杂。
该事件凸显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的困境,加装电梯推进难、成本分摊、低层住户反对等问题导致传统电梯加装缓慢。
此次拆除虽终结了个体尝试,但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亟待系统性解决的老人“垂直出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