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数字赋能、安全托底”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治本攻坚、扫盲纳管等专项行动。
2025年1月26日,绍兴市监局会同越城区局依法对绍兴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维保的电梯存在安全钳联动机构螺丝缺失、反绳轮档绳装置缺一套等问题,且维保时未进入轿顶和底坑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越城区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电梯维保单位需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维保单位需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及时处置故障。
2025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重点打击维保缺项、虚假维保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