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因电梯困人后未按规定及时救援,被依法罚款 10000 元。
2025 年 11 月 28 日晚,南悦城 9 栋 L71 号电梯发生困人事件,物业于 21 点 48 分通知维保单位,维保人员 21 点 53 分收到信息,却直至 22 点 31 分才抵达现场,22 点 34 分将人救出,远超《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的 30 分钟内抵达救援的规定。
经查,该电梯由蒂升电梯昆明分公司负责维保。其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违法行为。经近 3 个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依法作出从轻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 10000 元。
该案再次警示电梯维保单位须严格落实 24 小时应急救援责任,确保困人故障快速处置,保障群众乘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