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太原市住建局等七部门于2025年8月2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市区范围内4层及以上集合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每台给予25万元财政补贴。该政策自2025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省级财政每台补助10万元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再给予15万元/台奖补(市、区各分担7.5万元/台),合计25万元/台。若加装费用不足25万元,按实际建设费用补贴。太原市城六区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拆迁计划、符合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的住宅,三县一市可参照执行。建设和维保费用主要由业主承担,可按楼层协商分摊比例,并可申请使用业主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对特殊困难家庭可按规定额外申请补助。需经本单元/楼栋/小区全体业主充分协商并达成共同决议(符合《民法典》规定比例),且处理好相邻关系。新增电梯面积不测绘、不计入分户产权、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该政策是2020年试行政策的延续,旨在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特别回应老年人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