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某某物业管理公司因电梯安全管理违规被罚5000元。主要问题是五方通话故障、维保合同过期,以及未落实“74号令”要求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未任命安全总监且无培训记录。尽管提交了整改报告,但后续抽查仍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鉴于其配合调查,市监局依法从轻处罚。此案警示物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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