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期发布的《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检验人员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发证机关在开展甲A1、甲A2资质核准时,需参照《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实训能力基本要求》执行相关条件。2027年底前,申请PA项目资质的无损检测机构,其技术负责人、责任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持有PA项目Ⅱ级证书不少于4年;同时持有UT项目Ⅲ级和PA项目Ⅱ级证书。
发证机关应创造条件参加检验员理论考试全国统考;自行命题的需与全国统考同步进行,特殊情况需书面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局。发证机关不得额外增加地域等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