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已于2025年7月28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重点规范了电梯使用安全行为及管理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犬只乘梯管理安全措施要求:携带犬只进入电梯需采取收紧牵引带、戴犬嘴套、装入犬袋或犬笼等安全措施,否则将视为违法行为。该规定与泸州市2024年7月施行的养犬管理办法相衔接,明确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
乘梯禁止行为: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其电池进入轿厢。不得在电梯内打闹、蹦跳,或在自动扶梯上攀爬、逆行、滞留出入口。包括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门、倚靠电梯门/扶手、非紧急状态下使用紧急停止装置等。
设置全省统一的96933求助专线,纳入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接到报警后立即响应。推广电梯码系统,支持故障报修、信息查询等功能,并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鼓励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明确加装电梯需保障消防和结构安全,并落实经费来源。
草案还汲取了全国电梯事故教训,要求电梯拆除需由专业单位实施并制定防护方案。目前条例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续将根据公众意见进一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