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则
(一)目的:为有效应对暴雨、城市内涝对电梯运行安全造成的威胁,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明确各方职责,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乘客和救援人员安全。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
(四)责任主体:
1. 电梯使用单位(物业管理方):是电梯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应急响应、信息通报和组织疏散。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急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持与实施。
3. 乘客:应遵守安全乘梯规定,遇险时保持冷静,正确求助。
4. 相关部门按职责提供指导、协调、支援和监管。
二、暴雨内涝预警与预防阶段
(一)密切关注预警信息:
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指定专人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雷电、大风、内涝风险预警信息(如北京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市防汛办发布的洪水/内涝预警),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通知。
(二)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
1. 使用单位:
立即组织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电梯进行防汛安全检查评估。重点检查:
(1)电梯机房:门窗密封性、屋顶防水、排水孔是否畅通、有无渗漏隐患。确保机房防水符合要求。
(2)电梯井道:底坑排水泵(如有)运行是否正常有效,井道壁是否有渗水点,底坑集水井是否清洁无堵塞。
(3)电梯厅门:地坎缝隙是否过大,厅外楼道门窗是否密闭,是否存在雨水倒灌的可能。
(4)地下室/半地下室电梯:入口处挡水设施(挡水板、沙袋)是否完备可用,排水泵是否正常。
(5)清理电梯机房、底坑周围杂物,确保排水通道畅通。
(6)检查应急照明、报警装置(对讲系统)是否有效。
(7)评估备用电源(如有)状态,确保在停电时能支持关键功能(照明、报警、通风)。并备齐应急抢险工具(抽水泵、吸水机、发电机、照明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等)。
2. 维保单位:
(1)主动联系所负责维保电梯的使用单位,提供防汛安全检查技术支持和建议。
(2)协助使用单位排查隐患,特别是底坑的防水情况。
(3)确保维保人员通讯畅通,备齐应急抢险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等。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1. 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共同制定或完善针对暴雨内涝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预警响应级别、责任人、联络方式、处置流程、人员疏散方案、物资准备清单。
2.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培训和演练。
(四)物资准备:
1.使用单位:在关键电梯口(尤其地下/半地下入口)提前准备足量沙袋、挡水板、防水布等挡水物资。准备抽水泵、吸水机、应急照明灯、通讯设备等。
2.维保单位:确保安全绳、救生衣、绝缘工具、防水照明、通讯设备等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五)信息告知:
使用单位在电梯厅张贴醒目提示,告知乘客在暴雨预警期间尽量减少乘梯,特别是前往地下楼层。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遇险情及时报警。
三、暴雨内涝发生与应急处置阶段
(一)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预警和现场积水情况,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电梯停运原则:
1. 立即停梯:
(1)电梯机房出现漏水或严重渗水风险。
(2)电梯井道内(尤其是底坑)已进水或存在极高进水风险(如地下室水位快速上涨)。
(3)电梯所在建筑即将发生断电。
(4)接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停运电梯的指令。
(5)厅门口地面积水有倒灌入井道风险。
2. 使用单位:负责立即采取停梯措施(如将电梯停至最高层并断电),在电梯口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如“电梯进水,暂停使用”),并安排人员值守。
3.维保单位:接到使用单位通知或发现险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或执行专业操作,并进行专业评估。
(三)人员疏散与被困救援:
1. 防止困人:停梯操作前,务必通过监控或喊话确认轿厢内无乘客。
2. 乘客被困救援:
乘客:保持镇静,立即使用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对讲按钮)或拨打电梯内张贴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电话,如无法联系则拨打119求救。清晰告知所在位置(楼栋号、单元号、电梯编号)、被困人数及身体状况。切勿强行扒门!远离轿门,背靠轿壁,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使用单位:第一时间接听报警,安抚被困人员,立即通知签约维保单位(如维保单位无法及时响应则联系119)。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救援,维持秩序,准备必要物资(如毛巾、饮用水)。
维保单位:接到困人报告后,必须优先响应,携带专业救援装备,在保证救援人员自身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评估风险:救援前必须评估现场环境(积水深度、带电风险、建筑结构安全等)。严禁在积水严重的底坑或带电区域冒险救援!
救援方式:根据现场情况选择盘车救援(需确保安全条件)或与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协同。如涉及涉水救援,救援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具。
消防等部门:接到报警或协助请求后,迅速调派力量参与复杂、危险的救援行动。
(四)防止水浸损害扩大:
1. 一旦发现电梯进水(尤其是底坑、机房进水),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
(1)立即切断该电梯总电源(防止短路、触电)。
(2)使用单位组织人员利用沙袋、挡水板等封堵进水口。
(3)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使用水泵、吸水机等设备全力抽排积水,重点保护底坑和机房设备。
(4)维保人员对关键电气部件(控制柜、主机等)采取防水保护措施(如覆盖防水布)。
(五)信息报送:
1.发生电梯困人、水浸、停运等事件,使用单位必须立即通知维保单位,并按规定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2.发生重大险情或需要多部门协同的,及时向街道/乡镇、区防汛指挥部门报告。
四、内涝消退与恢复阶段
(一)安全评估:
1. 内涝完全消退后,严禁立即通电运行进水的电梯!
2. 使用单位应通知维保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3. 维保单位:
(1)详细检查电梯所有部件(尤其是底坑设备、导轨、钢丝绳、电力拖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的受损情况。
(2)彻底清除积水、淤泥、杂物。
(3)对受潮、浸水的电气元件、线路进行干燥、清洁、绝缘测试,必要时更换。
(4)全面检查机械部件润滑、锈蚀情况。
(5)进行系统性功能测试和安全试验(包括空载、满载以及安全钳与限速器联动试验等)。
(二)恢复运行:
1.只有经过维保单位专业、全面的检修、测试,并确认电梯各项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恢复运行。
2.维保单位应向使用单位出具书面的检修合格报告或说明。
3.使用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停梯警示,恢复电梯使用。
4.恢复运行初期,应加强监控和巡查。
(三)记录与总结:
1.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详细记录暴雨内涝期间电梯的停运、进水、困人、处置、检修、恢复等全过程信息。
2.对本次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要发挥组织作用,协调落实相应资源,确保组织到位。
(二)通讯保障:确保使用单位值班室、维保单位值班电话、相关责任人手机24小时畅通。建立应急联络通讯录。
(三)物资保障: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四)技术保障:鼓励维保单位提升防汛抢险专业技能,推广应用电梯防水、监测新技术。
(五)协同联动:建立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水务、电力、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协同作战。
六、附录
重要联系电话:火警:119、医疗急救:120、报警:110、北京市市民服务热线:12345
七、附则
(一)本指南由北京市电梯商会负责解释。
(二)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本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现场处置方案。
(三)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变化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