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电梯资讯 >电梯安全Safety>广东省潮州电梯未通过检验、维保漏检代签,立案处罚!

广东省潮州电梯未通过检验、维保漏检代签,立案处罚!

2025-07-21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吴娜 浏览数:780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管局近期公布了两起电梯领域违法典型案例,旨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规范电梯使用和维保行为。

微信截图_20250721102556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管局近期公布了两起电梯领域违法典型案例,旨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规范电梯使用和维保行为。

2024年11月检查发现,某公寓在电梯未通过检验、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情况下持续供顾客使用,且安装单位某机械设备工程(潮州)有限公司未完成监督检验即交付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分别对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停用。

2025年4月检查发现,维保单位在半月维保中仅1人作业、漏检项目、维保时长仅10分钟且存在代签记录。‌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管局强调将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要求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维保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四川泸州上半年已完成147台加装电梯 老旧小区焕发“垂直活力”
阅读下文 >> 北京丰台区首部“斜行电梯”45度斜坡、8.4米高差无障碍通行的创新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s://www.xindianti.cn/news/show-48662.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新电梯网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c)新电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16-2033542 ICP备案号:冀ICP备1400961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