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管局近期公布了两起电梯领域违法典型案例,旨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规范电梯使用和维保行为。
2024年11月检查发现,某公寓在电梯未通过检验、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情况下持续供顾客使用,且安装单位某机械设备工程(潮州)有限公司未完成监督检验即交付电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第二十五条,分别对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停用。
2025年4月检查发现,维保单位在半月维保中仅1人作业、漏检项目、维保时长仅10分钟且存在代签记录。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管局强调将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要求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维保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