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2·18”一般电梯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电梯最后一次日常维护保养时间即案发当天。
2025年2月18日20时19分,59岁业主韦某进入昆明广场B区4栋1#货梯,电梯从17层急速坠至负二层后,在7秒内高速冲顶至33层井道顶部。监控显示:韦某多次按压选层按钮试图自救,最终因头部重创当场身亡。事故全程仅55秒,轿厢监控在撞击瞬间中断。
调查发现:维保单位昆明申菱电梯公司在案发当日(2月18日)进行“维保”时,未清洁制动器铁芯腔体,导致遗留的金属定位销卡阻铁芯释放,制动闸瓦无法贴合轮毂。维保人员直接在记录本打“√”确认,实际未做任何维护。
2024年事故电梯检测机构未发现制动器隐患,出具结论失实的报告。现场勘验显示:制动器减震垫老化碎裂,阻滞铁芯复位——这一明显缺陷在去年检测中被遗漏。
维保单位未按规范清洁制动器;虚假填写维保记录;未更换老化减震垫直接导致制动失效。2024年检测未发现制动器缺陷,出具失实报告掩盖安全隐患。物业未公示维保记录;未解决维保方提出的隐患;扫码系统显示“超15个月未年检”却声称已维保,管理失位,延误风险处置。
维保公司操作人员、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物业安全主管等1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面临刑事追究。涉事企业被建议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招投标、吊销资质、行业禁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七条,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最高可罚200万元。
此次事故暴露了从维保造假→检测放水→物业渎职的完整责任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将电梯安全列入“铁拳行动”重点。消费者可通过“扫梯码”小程序实时监督维保状态,对异常电梯一键举报——你的每一次关注,都可能挽救一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