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电梯资讯 >电梯安全Safety>江西赣州某小区8台消防电梯未按规定申报定期检验物业被罚款11万元

江西赣州某小区8台消防电梯未按规定申报定期检验物业被罚款11万元

2025-06-27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吴娜 浏览数:867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2025年6月16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赣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处以11万元罚款,因其管理的某某某城小区8台消防电梯超期未检仍继续使用。

微信截图_20241118102905

2025年6月16日,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赣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处以11万元罚款,因其管理的某某某城小区8台消防电梯超期未检仍继续使用。该案件反映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严格性和物业行业的管理漏洞。

涉事8台消防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物业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定期检验,且持续投入运行,现场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报告及合格标志。‌监管部门此前已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立即停用并报检,但物业公司逾期未整改,构成从重处罚事由。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总局回复:限速器校验问题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可以进行限速器校验?
阅读下文 >> 远大智能博林特电梯2025全球品牌推介会第五站落地莫斯科 深耕俄语区市场再启新征程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s://www.xindianti.cn/news/show-48529.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新电梯网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c)新电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16-2033542 ICP备案号:冀ICP备1400961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