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广安市通过行政复议推动"红头文件"修订的案例,展现了法治化解决民生诉求的创新实践。
锦屏花园小区居民因楼栋临街,加装电梯申请被拒,依据是当地《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临街面原则上不得设置电梯"的规定。居民宋小华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规范性文件提出附带审查申请,成为推动政策调整的关键转折点。
2024年新施行的《行政复议法》首次允许对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本案成为该制度落地的重要实践。广安市司法局经审查后,推动七部门联合修订原文件,删除临街面限制条款,改为"不得妨碍公共安全"的合理性标准。
该修订直接惠及全市32个临街楼栋的电梯加装申请,形成"个案复议-文件审查-普适修订"的治理范式。彰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全国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政策纠偏提供参考样本。
该案例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政策优化,既保障了居民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体现"小切口"改革推动"大民生"改善的治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