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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6月起施行

2025-05-19 来源:中国江西新闻网作者:陈春伟 浏览数:729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从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明晰电梯安全相关各方责任,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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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明晰电梯安全相关各方责任,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截至2025年4月底,全市电梯总量达79267台,其中15年以上老旧电梯约7112台,近五年平均增长率超11%。

新安装载人电梯应配备运行监测装置

  《条例》共八章47条,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宣传教育等内容。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选型配置、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为从源头上保障电梯安全,《条例》对电梯选型配置、制造、安装、电梯制造单位职责、电梯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等内容作了具体规范。电梯选型、数量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保障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的需要。

  此外,新安装的载人电梯,应当配备电梯运行监测装置。现有未安装电梯运行监测装置的,应当在改造时加装。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所使用的载人电梯,应当配置停电应急设施设备。

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职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电梯使用管理人职责不明确,是电梯安全管理的一大痛点。为此,《条例》第十六条对电梯使用管理人的职责予以了明确。比如,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负责电梯运行监测装置的运行和维护,监督电梯维护保养过程,确认维护保养结果,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修理电梯故障等。

  对于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的来源,《条例》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落实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经业主大会决定,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可以优先用于支付电梯改造、修理、更新相关费用。若电梯在保修期满后需要改造、修理、更新,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紧急情况电梯需要立即修理的,《条例》规定可以依法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

  如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对其进行全面检查,隐患消除后方可使用电梯。因特殊原因需要停止电梯使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及时公告。乘用人被困的,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立即协调组织救援,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故障原因和处理情况报告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此外,还明确了电梯乘用人的安全文明使用要求,完善了电梯安全评估制度。

电梯检验检测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电梯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是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的关键环节。为此,《条例》明确了实施主体,规范了主体责任,限定了工作时限。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电梯使用管理人委托的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相应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实施。电梯检验、检测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其次,明晰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义务,明确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检验、检测的具体职责。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此外,为保障电梯检验、检测能够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条例》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检测;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在电梯中设密码等技术屏障,最高罚款10万元

  此外,为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对部分义务性条款设置相应处罚。比如,对于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中设置密码等技术屏障影响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的违法行为,设置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规定。对于电梯使用管理人破坏、拆卸、中断使用电梯运行监测装置,或者擅自修改运行数据的违法行为,设置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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