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北京市顺义、朝阳两区依据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首次对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两名居民均被处以800元罚款。
5月2日,顺义居民姜某因雨天担心电池淋湿,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经物业劝阻无效后被消防部门查处。次日其再次违规,最终被责令改正并罚款800元。姜某解释称“想等雨停了再拿下来”,但未意识到此行为已违反新规。
同期,朝阳区某居民同样因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被罚800元,具体细节与顺义案例类似。两起事件均为《条例》实施后各区首次处罚案例。
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消防条例》首次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者,对个人可处500-1000元罚款。
首次违规通常由物业劝阻,若拒不改正则触发消防部门介入处罚。此次案例中,两人均因“劝阻后二次违规”被定为“拒不改正”,最终按较高标准执行罚款。
当前北京正通过“首罚”案例强化新规震慑力,后续或将进一步扩大执法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