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门市冠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电梯的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375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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