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关于7001-2023运动部件防护措施的问题
尊敬的总局领导你好
关于TSG T7001-2023中A1.2.2.9运动部件防护措施的(3)项中“如果电梯正常运行中轿厢(运载装置)、对重(平衡重)的最低部分(随行电缆、补偿装置及其附件、限速器张紧轮和类似装置除外)与底坑地面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2.00m,轿厢(运载装置)行程的最低点以下可以不设置隔障”的表述,我有以下疑问。
本项是指轿厢(运载装置)、对重(平衡重)的最低部分应同时满足与底坑地面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2.00m时,轿厢(运载装置)行程的最低点以下才可以不设置隔障;还是指轿厢(运载装置)或对重(平衡重)任意一项的最低部分满足与底坑地面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2.00m时,轿厢(运载装置)行程的最低点以下即可以不设置隔障。谢谢领导解答
总局回复:
谢谢您的提问!该项要求是指轿厢(运载装置)、对重(平衡重)的最低部分应同时满足与底坑地面之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小于2.00m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