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电梯资讯 >电梯安全Safety>宁波新规:住宅楼每台电梯均应通向地下车库!

宁波新规:住宅楼每台电梯均应通向地下车库!

2020-09-02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电梯标准与检验 浏览数:10291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称,9月1日起实施的2020版《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明确,为住宅楼服务的每台电梯均应通向地下汽车库。 根据这份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4层及4层以上(顶层为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且每居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当附设为本住宅楼服务的地下汽车库时,每台电梯均应通向该地下汽车库;当地下室为非机动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至少应有一台电梯通向该地下室。

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称,9月1日起实施的2020版《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明确,为住宅楼服务的每台电梯均应通向地下汽车库

根据这份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4层及4层以上(顶层为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且每居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当附设为本住宅楼服务的地下汽车库时,每台电梯均应通向该地下汽车库;当地下室为非机动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至少应有一台电梯通向该地下室

宁波2018版实施细则要求,为住宅楼服务的电梯至少应有一台通向地下汽车库。宁波市住建局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居民诉求,通过调研其他城市设计要求,宁波在这次修订中提高了住宅电梯可达地下汽车库的设计标准

此次修订还首次将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等要求纳入住宅设计。根据2020版实施细则,住宅小区应按规划许可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并分区域集中布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按不少于机动车泊位总数量的80%确定,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

实施细则对地下室排气道位置提出控制性规定:排气道应依附建筑主楼进行高空集中排放,不得在出地面处或非最高自然层外墙等部位开口直接排放;排气道出地面处,距排气道正向20米或侧向15米或背向10米范围内无建筑主楼,且排气道上方无建筑外窗时,排气道可依附建筑裙楼或附属用房设置,或不依附地上建筑独立设置;当排气口与人员活动场所的水平距离小于10米时,朝向人员活动场所的排气口底部距人员活动场所地坪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

相关阅读:

电梯 宁波 地下车库
分享到:
0相关评论
阅读上文 >> 新电梯早新闻 9月2日,星期三,农历七月十五
阅读下文 >> 新电梯早新闻 9月3日,星期四,农历七月十六

大家喜欢看的

  • 品牌
  • 资讯
  • 视频
  • 图片
  • 供应
  • 求购
  • 商城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s://www.xindianti.cn/news/show-3489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新电梯网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友情链接

(c)新电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16-2033542 ICP备案号:冀ICP备1400961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