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上海某小区电梯维修报价从4.8万涨到5.1万,竟是为规避业委会责任?按规定,维修费低于5万,业委会能自己拍板;一旦超了,就得开业主大会投票。4.8万和5.1万,看似只差3000块,但业委会为了规避“决策责任”,宁愿多花点钱走流程,也不愿自己担这个风险。
业委会选择“报高”,表面看是“多此一举”,实则是为了规避责任。因为一旦开了业主大会,决策就变成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业委会就不必为这笔钱承担最终决策责任了。这背后反映的,是业委会在“做多错多”压力下的无奈选择——与其推进困难后被质疑,不如“不做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