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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Installing elevators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职责分工与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2025-09-05 10:28724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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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2〕22号)及2025年修订文件要求,为提升老旧住宅宜居性,明确各部门职责与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加装电梯工作高效推进。

市建设局统筹政策制定、联合审查及资金管理;市公安局负责安全维稳;市财政局保障资金并制定补助办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规划与权属;市市场监管局监督电梯制造、安装维保;镇(街道)负责宣传、矛盾协调及管线迁移;管线单位提供专业支持,完成设施改造。

财政补助比例按照电梯加装费用的50%,最高20万元/台;梧桐街道由市级全额承担,其他地区市、镇(街道)各半;管线迁移补助市级最高5万元/台,剩余由镇(街道)保障。社区补助0.8万元/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外)。拨付方式:事后审核,一次性发放。

适用范围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原桐乡市试行文件(桐政办发〔2019〕53号)废止。

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2〕22号)

2.关于修改嘉政办发〔2022〕22号和嘉政办发〔2023〕52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嘉政办发〔202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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