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2022年姑苏区绣浪苑二单元业主以采光、噪音为由,起诉四部门联合审批通过一单元加梯项目,认为程序未充分考虑相邻权利益。
吴中区法院认定:电梯廊桥连接一单元外墙,未占用二单元专有部分,审批程序合法,相邻权人需承担合理容忍义务。二审维持原判后,法院联合电梯公司优化施工方案,井道东移30-50厘米、采用防反射玻璃,促成邻里和解。
改良设计方案采用低噪音设备、防滑扶手等适老化配置,减少对低层影响。接入“一梯通管”平台实时监测运行状态,强化后续维护承诺。部分低层业主仍对权益补偿存在诉求,需通过“判后回访”等柔性方式持续沟通。该案确立“程序合法+相邻容忍”裁判规则,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截至2025年7月,苏州通过“党建+法治”模式已推动179台电梯加装,娄江新村等社区成为示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