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安平县某小区存在部分业主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情况,导致无法正常申请使用资金。
据媒体报道,涉事单元电梯为两梯两户设计,共44户居民,小区入住已近10年,其中有三五户未缴纳维修基金。既没办理收房,也没装修入住,他们觉得不用电梯、也不办房产证,就没必要交,所以一直拖着。其他业主均已在办房产证时按规定交了维修基金,想用维修基金修电梯,物业说不行。该小区物业称更换大变频器需1-2万元,超出其合同约定的500元自担限额。为了能早点修好电梯,部分业主已开始自筹资金,计划每户交500元先修电梯,但有人觉得凭什么不能用维修基金,不同意自筹方案,这一计划的进展也十分缓慢。
住建局回应——未规定“一户未交不能用”,有具体解决方案
对于小区电梯维修涉及的维修基金使用问题,并不存在“只要有一户未交就不能使用”的规定。
可行的解决方案是这次维修花多少钱,就按比例让未交维修基金的住户出相应的现金。比如这次维修每户分摊10块钱,那未交基金的住户就交这10块钱现金,这样就能正常使用维修基金了,核心是要确保维修费用落实到每一户。
只要超过2/3的用户同意动用维修基金就可以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目前住建局尚未收到该小区提交的任何维修基金使用申请,只要物业提交申请,住建局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