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阿坝九寨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一起电梯维保违法案件。经查,当事人丁某某所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件已过期未复审,未取得相关企业授权,私自与当地某小区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收取费用12000元,且实际维保频次未达国家规范要求,存在多重违法情形。
该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罚款22600元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3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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