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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梯网早新闻 2026年7月17日 六月初四 星期五

2026-07-17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张东 浏览数:1930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江苏省启动2026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

江苏省启动2026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系统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等文件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特种设备重要部件安全性能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工作中发现问题可与省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联系。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钟厦  025-85012208。

承检机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1.电梯层门、电梯安全钳:省特检院电梯中心

座机/手机号:0512-63295618/15150412648

2.电梯光幕:南京市特检院

座机/手机号:025-86673550/18805180651

河南郑州启动15年以上老旧电梯全面摸排 同步储备2027年专项国债更新项目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启动全市大规模老旧电梯摸底行动,重点排查2012年1月1日前投用、服役满15年的住宅电梯,为超期服役电梯建立“健康档案”,同步启动2027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储备,提前打通落地堵点。

本次摸排是覆盖全市的“电梯人口普查”,将逐台核实电梯核心信息、按使用年限分龄建档,同步收集居民更新意愿,形成全市统一的老旧电梯统计表,实现每台老旧电梯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同步推进的2027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工作,要求各地提前填报项目关键信息、归集全套申报资料。针对以往资金申报开启后项目前期工作仍未完成的痛点,本次提前一年启动储备,为基层预留充足群众工作时间,保障项目顺利申报、快审快落地。 该“时间差”策略既能给居民留足协商空间化解“换梯难题”,也能以高质量储备提升郑州国债资金申报竞争力,提高资金争取成功率。

下一步郑州将按既定工作主线,动态跟踪老旧电梯运行风险,优先推动隐患突出、居民呼声高的项目落地,让超期老旧电梯迎来“新生”,解决居民出行烦心事。

山东潍坊市监局关于2026年潍坊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安全监督,引导电梯维保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电梯维保单位遵法守信,提高电梯维保质量,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维保单位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的通知》(鲁市监特设字〔2025〕196号)要求,潍坊对全市150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综合评定、网站公示,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信用评价等级获评A级(优秀)单位6家、B级(良好)单位21家、C级(一般)单位106家、D级(较差)单位5家,1家单位因新取证不满一年不参与信用评级,11家单位申请退出潍坊维保市场(具体情况见附件)。

139 几何电梯(山东)有限公司 新取证不足一年,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

140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1 山东展晟电梯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2 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3 山东欣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4 潍坊巨通电梯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5 山东浚杉电梯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6 山东万和精工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7 潍坊快速美奥电梯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8 山东亿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49 泰安方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150 济南鑫塔伟业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自愿退出潍坊维保市场。

江西新余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电梯违法典型案例 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近期,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强化电梯安全全链条监管,对各类电梯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电梯使用、维保、检测等各相关主体的守法意识,形成安全监管有效震慑,市局集中对外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0起电梯违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新余市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电梯出现底坑积水隐患案案情介绍:2026年1月13日,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余市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的一台电梯底坑存在积水隐患,仍在使用。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新余市某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案案情介绍:2026年1月15日,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余市某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1台乘客电梯超期未检。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3:仙女湖区某餐饮店使用未经检验电梯案案情介绍:2026年1月9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仙女湖区某餐饮店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使用的1台杂物电梯未经检验。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4:新余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案案情介绍:2026年2月28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余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1台电梯超期未检。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5:上海某电梯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案案情介绍:2026年3月11日,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分宜某小区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上海某电梯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对该小区1台电梯进行维保时,全程仅有一名维保人员操作,且部分维保项目未做。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6:江西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案案情介绍:2026年3月17日,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由江西某电梯有限公司维保的1台电梯,轿厢内五方通话无法与值班室取得有效联系,但该电梯2026年3月13日的维保记录中,“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项目却显示“工作正常”。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7:江西某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检测案案情介绍:2026年3月9日,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分宜县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江西某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对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8台乘客电梯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但应做而未做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8:新余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电梯出现底坑积水隐患案案情介绍:2026年4月14日,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管理的3台电梯存在严重底坑积水情况,仍在使用。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9:江西某物业有限公司分宜钤东分公司管理的电梯出现底坑积水隐患案案情介绍:2026年4月21日,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管理的8台电梯存在底坑积水情况。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10:江西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案案情介绍:2026年5月22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发现由江西某电梯有限公司维保的一台电梯维保打卡照片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假维保。 法律依据及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年波折又停摆 江苏扬州一小区加装电梯仍待破局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栖月苑86栋一单元的加装电梯项目再度停滞,这桩业主奔波三年的惠民工程至今未落地,不少高龄住户盼了多年仍难顺利回家。

该单元3至5层住户2023年自筹28万余元,委托物业代办加装电梯手续,2024年所有审批办结,电梯公司进场施工。但二楼业主以影响房屋结构为由多次阻工,业主们耗时两年诉讼,2026年5月拿到法院终审胜诉判决,确认项目合法合规。

本以为迎来转机,复工前却再遇变数:原一楼业主卖房,新房主称购房时完全不知情加装电梯事宜,此前询问施工情况还遭现场人员呵斥,加上担忧电梯运行噪声、振动影响居住,坚决反对施工。电梯公司因现场多次出现冲突报警,为规避风险,以邻里矛盾未彻底化解为由拒绝复工。

目前新房主提出,只要现场完整公示设计图纸、施工资质、审批文件就不再阻工;电梯公司回应所有手续已在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可自行查询。属地社区已介入协调,推动各方拿出兼顾诉求的方案,打通民生工程堵点。

四年爬楼之困:牡丹江一小区电梯封停事件的责任厘清与破局

今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宁安市瑞合新城小区电梯停运四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迎来实质性进展。该小区业主购房时均按电梯房标准支付房款,不少家庭为方便老人、孩子出行特意选购电梯楼,然而收房后电梯始终被封堵,日常出行受到严重影响。

经实地核查,电梯停运的根源为开发企业牡丹江瑞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电梯公司上百万元货款,电梯公司以此为由将电梯全部封锁。后续开发企业负责人突发意外离世,项目无人接手,企业彻底停业失联,涉事物业公司因权责和资金限制无力处置该问题,导致僵局持续四年之久。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入后明确表态:电梯公司以企业间货款纠纷为由封堵电梯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电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企业间的合同纠纷不能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目前,在住建部门协调支持下,小区业主委员会将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电梯公司,要求对方配合完成电梯安全

检测、交还电梯控制权并恢复正常使用。同时,当地住建部门已为业主协调安排免费法律援助律师,全程提供专业法律支持,相关解决方案已得到小区居民一致认可。

山西忻州五台县一物业公司违规收电梯运行费被罚款3599元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物业价格违规案例:五台县景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颐景佳苑小区期间,未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取电梯运行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2026年5月,该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3599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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