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日芝电梯有限公司因去年7月发生的电梯安装高处坠落事故,被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9万元罚款。
2025年7月26日,该公司两名安装人员在东莞市横沥镇水边工业园作业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两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涉事企业作为电梯安装主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对应的罚款区间为10万元至20万元,结合本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的较重情节,监管部门最终作出19万元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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