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因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于2025年9月4日收到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履行电梯维护保养义务。该公司2025年6月24日曾因类似问题被桐庐县市场监管局罚款4万元,涉及未按要求录入64台电梯维保信息及未按期完成2台电梯的维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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