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31日12时45分左右,在日照市东港区荣安广场小区,溧阳市弗瑞达机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电梯维修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56.8万元。溧阳市弗瑞达机电有限公司被东港区应急管理局罚款70万元。
根据《溧阳市弗瑞达机电有限公司“12·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及性质分析,溧阳市弗瑞达机电有限公司,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维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进行维修作业时未制定施工方案,未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维修人员使用自带工具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按照2025年4月14日区政府批复的调查报告意见:该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