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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合肥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方案》的公示

2021-10-26 来源:合肥市电梯协会作者:admin 浏览数:3061 新电梯网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提高全市电梯安全质量,促进电梯行业健康发展,市电梯行业协会决定开展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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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合肥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提高全市电梯安全质量,促进电梯行业健康发展,市电梯行业协会决定开展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组织自律、规范和引导作用,通过维保质量评定分级,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电梯行业行为,强化维保质量分类监管,促进电梯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二、组织领导

  在市市场监管局的监督、指导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市电梯安全信息中心的支持下,星级评定由市电梯行业协会具体实施。

  三、评定对象范围

  在合肥开展电梯维保业务,按要求在96366应急处置平台完成备案且主动申请星级评定的电梯维保单位,但不包括下列单位:

  1.本年度因维保质量、违规作业(包括安装、维修等)等原因造成亡人事故的单位;

  2.合肥市范围12个月内被立案查处2次及以上的,或24个月内累计被立案查处3次及以上的,12个月内有3次应急救援响应不及时的;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在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系统上无纸化维保上线率低于90%的单位;

  4.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投保电梯安全综合服务等保险投保率低于60%的(评星方案正式印发前已投保的电梯安全责任类保险可计算在内);

  5.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纳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管理确定的黑名单管理范围的。

  四、评定程序

  1.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方案,通过网络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审核同意后实施。(10月底前完成)

  2.符合申报星级评定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向协会提出参加星级评定的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12月底前完成)

  3.协会对各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单位列入本年度星级评定范围。(2022年1月上旬前完成)

  4.协会组织力量按方案要求对申请参加星级评定的单位进行评定,各相关单位按方案要求对维保单位进行分项考核,并将考核得分汇总至协会。(2022年1月底前完成)

  5.协会整理汇总各参评单位的得分情况并通过网络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各评分项的主项和子项。(2022年1月底前完成)

  6.公示结束后,协会根据各分项得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星级评定结果,同时报市局备案。(2022年1月底前完成)

  7.协会通过网络平台公示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2022年2月中旬前完成)

  8.协会正式发布2021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评定结果纳入合肥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管理体系的赋分采信范围。(2022年2月中旬前完成)

  五、评定内容(100分)

  1.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考核情况(5分)

  市局特设处负责提供考核评分。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的维保单位按推荐票数情况负责评分。评分表见附件2。

  2.电梯应急处置情况(40分)

  市电梯安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提供考核评分。根据96366系统数据,对维保单位数据管理、应急处置、风险管控等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3。

  3.电梯检验一次性合格率(5分)

  安徽省特检院、合肥市特检院(以下简称市特检院)负责提供考核评分。省特检院提供基础数据,市特检院牵头对检验一次性合格率进行汇总评分。评分规则见附件4。

  4.电梯维保质量抽查情况(35分)

  市局特设处负责提供考核评分。根据市局年度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得分结果,按照35%比例折算,纳入星级评分。

  5.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5分)

  由协会负责。对维保单位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确定的重大活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表见附件5。

  6.扣分项

  (1)本年度因维保质量、违规操作等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次处罚的,扣10分。

  (2)因工作质量、安全保障不力等,被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约谈,每发生一次扣5分。

  (3)因工作质量较差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扣5分。

  (4)被列为异常名录的,或被其他部门通报或系统查询的不良行为的,每发生1次扣5分。

  本扣分项的评分由市局特设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评分表见附件2。

  7.加分项

  (1)电梯台量。维保单位负责的电梯台数、人均台量,由信息中心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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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技能竞赛。本单位维保人员在国家级、安徽省和合肥市等相关机构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按人次和团体次数分别加1.5-0.5分,由协会负责评分,佐证材料可为获奖证书、竞赛文件等,最高加3分。

  (3)宣传报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获市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进行安全乘梯宣传的,加0.5~1分,由协会负责评分,佐证材料可为网站、纸媒等报道消息,活动现场照、宣传资料等,最高加2分。

  (4)人才培养。考核维保单位作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0%,3分;10%≤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0%,2分;5%≤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0%,1分。

  (5)电梯保险。推动合市监﹝2021﹞80号文落实,按照“保险+服务”模式,利用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投保电梯安全综合服务保险。根据维保单位投保电梯安全综合服务保险情况考核评分,由协会依据线上投保率或投保单据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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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共救援。承担社会责任,加入市级公共救援成员单位的加2分,由信息中心负责提供考核评分。

  (7)技术支持。加入协会技术专家库的加1分,由协会负责评分。

  (8)电梯物联网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根据按需维保或电梯监测需要,考核电梯维保单位远程监测装置运行及接入96366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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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星级标准

  综合各项评分,并按以下原则确定维保单位星级。

  (一)评星必备条件

  五星级:维保台量≥1000台,投保率≥90%;得分≥95分

  四星级:维保台量≥500台,投保率≥80%;得分≥90分

  三星级:投保率≥70%;得分≥80分

  二星级:投保率≥60%;得分≥70分

  其中,维保台量指的是在合肥市范围内维保总台量,以96366系统申领的台量为依据计算得分;投保率是指投保电梯安全综合服务保险的电梯台数与总台数之比,评星方案正式印发前已投保的电梯安全责任类保险可计算在内。年度内在合肥市内受过行政处罚的维保单位不得评为四星级、五星级。

  (二)星级确定的原则

  由市局特设处、电梯协会,根据维保单位评星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各星级比例和数量。在满足评星必备条件基础上,原则上根据维保单位评星得分排序,最终确定申报单位星级。

  七、异议处理

  在星级评定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可以书面方式向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理由及相关材料。

  协会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作出核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异议人,同时修改星级评定结果。对核查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提出申诉。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要求。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及分级评星活动宣传工作,鼓励电梯维保单位积极参与并监督分级评星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对电梯维保单位星级的认知度。评星工作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不得向维保单位收取任何评定费用。

  (二)加强引导,创新模式。探索建立评定星级与招投标、维保收费、电梯安全综合服务等保险费率浮动挂钩机制,加强对无星及较低星级维保单位行业自律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鼓励维保单位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保电梯安全综合服务等保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密切配合。建立科学、有效的动态管理方式,防止出现评前紧评后松的情况,对发现的不符合星级标准电梯维保单位及时给予降级或撤销星级的处理;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严格遵守评星工作纪律和要求,确保评星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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