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3月14日,韩国司法部宣布,韩国政府在瑞士电梯制造商迅达控股提起的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案中获胜。海牙常设仲裁法院驳回迅达全部索赔,韩国避免支付约3200亿韩元(2.114亿美元)赔偿金,并将收回96亿韩元法律费用。
该案源于2018年,迅达作为现代电梯前第二大股东,指控韩国监管机构在2013-2015年现代电梯增资中监管失职,致其股权稀释受损,最初索赔5000亿韩元,后调整为3200亿韩元。仲裁庭最终认定韩国监管机构行为合法合规,未违反国际投资条约,无需担责。韩国司法部长称此为“彻底胜利”,阻止了股东纠纷转嫁国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