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安徽宿州萧县市监局通过“宿州电梯大数据平台”预警,查处一起“纸面维保”案。某电梯公司对31台电梯长达一月未维保且无记录,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被罚4万元。其虽签“免保”合同,但法定义务不免除。因整改迅速、配合调查,获从轻处罚。此案凸显数字化监管下,维保须按时、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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