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事实:1.该单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2.该单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3.该单位未对品牌为“ANQIBAO”、批次号2020PM02、生产日期2020/5/28、保质期2年的KN95口罩进行入库查验与定期核查,即发放给劳动者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已构成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