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电梯维保违规案。涉事企业“宜春某某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在维保樟树市某中学电梯期间,未按规定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2025年11月20日,监管部门通过执法检查及监控视频查实其违规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依据第八十八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20,600元,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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