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佳阳翠湖里小区3栋的业主反映,楼栋两部电梯中已有一部因频繁抖动和异响被物业停用,仅剩的一部电梯在高峰时段难以满足33层居民的出行需求,导致高层住户日常通勤严重受阻。更令业主担忧的是,顶楼电梯机房大门长期敞开,关键机柜未按规定上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引发对物业管理能力的广泛质疑。
停用电梯的故障现象已持续多日,物业虽及时关停以保障安全,但单梯运行使早晚高峰拥挤不堪,尤其对老年人和儿童造成不便。停用电梯系维保公司评估后的临时措施,正等待检修以恢复运行。然而,机房管理疏漏暴露了更深层问题——小区物业费缴纳率仅约50%,导致公司多年亏损,人员配置严重不足,甚至出现工资拖欠现象,难以维持基础服务标准。
资金短缺限制了电梯维护和安全管理投入,呼吁业主履行缴费义务以改善服务。但业主质疑,物业以停用电梯等极端方式变相催费,违反《民法典》第944条,该条款明确禁止物业通过中断公共服务催缴欠费,而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目前,双方仍在协商整改方案,物业提议业主提交管理清单以逐步优化服务,同时社区介入协调。这一事件折射出超高层住宅管理中物业费收缴与服务质量的双重困境,亟待通过法律规范与多方协作寻求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