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江苏连云港万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长期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被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管局处以25万元罚款,该案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典型执法案例。
6台电梯中5台自2022年6月起、1台自2023年12月起均未定期检验,且逾期18个月未停用或申请检验;在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仍继续使用问题电梯,复查时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报告。
连云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违法事实、危害后果和隐患整改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电梯使用单位应严格履行定期检验义务,逾期未检需立即停用并申请复检,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及事故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