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江苏省某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某电梯工程公司交付使用的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却在轿厢内张贴伪造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经查,该公司在2023年至2024年间累计销售并安装4台未经检验的电梯,收取安装服务费13.5万元,且此前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处罚。某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80000元。
该案凸显特种设备领域“检验前置”原则的强制性,企业需严格履行安全技术规范,避免因侥幸心理导致高额处罚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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