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电梯安全Safety

奥的斯机电深圳分公司未按规定维保客梯 罚款1万元

2025-08-08 09:53805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吴娜
wechat_2025-08-08_104632_880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按规定维保坂田万科广场1号客梯。依据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10000元。

上一篇:江西南昌经开区实现“零负担”电梯换新 惠及6个老旧小区共66部电梯

下一篇:蒂升电梯南宁分公司未按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 罚款1万元

  • 举报
关闭
同类电梯资讯
热门评论
加载更多……
00
  • 账号登录

其他方式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