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深圳龙岗园墩路自建房电梯井道砌筑工程“1·2”较大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揭示了这起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9.86万元。
该事故暴露了自建房改造中普遍存在的违规操作与监管盲区,调查报告已作为典型案例纳入深圳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操作平台使用5根二手方木承重,实际荷载超限导致断裂,平台坍塌时3名工人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电梯井道未设置安全平网,坠落高度达18.32米。
涉事房主林某俊违规委托无资质单位施工,物业公司伪造合同骗取开工许可,施工方未设计操作平台,现场安排人员“望风”逃避监管。
房主林某俊、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华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龙岗区城管局、南湾街道办因监管不力被纪委监委审查,世纪鑫高物业公司被应急管理部门处理,宇图装饰公司因出借资质被住建部门查处。
严禁使用二手材料搭设高空作业平台,强制配备防坠网等防护设施,建立小散工程资质核查机制,杜绝备案造假行为。该事故暴露了自建房改造中普遍存在的违规操作与监管盲区,调查报告已作为典型案例纳入深圳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