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 TSG09—2025),现予公告,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覆盖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8大类特种设备及配套安全附件,涉及全国2294万台在用设备和3亿多只气瓶。存在同一性缺陷的产品均需纳入召回管理,包括设计、制造、安装等全环节。
附件: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TSG09-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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