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广西柳州某大厦两部电梯因故障全停运,物业方称电梯损坏系业主违法施工所致,但业主对维修责任存在争议。
德才大厦二单元两部电梯先后故障停运(上午10点、下午5点),业主出行困难,尤其影响老年人。业主提议拆用未受损零件修复一部电梯,但物业称两部电梯共用主板,方案不可行。
5月12日通知称1号电梯抢修中,2号电梯电源板烧毁,需业主分摊维修费(每户86.07元)。5月14日新通知称故障原因为变频器、电源盒、门机主板损坏,维修费5250元。5月15日物业改口同意业主最初方案(拆零件优先修复一部电梯),引发业主质疑。
因故障时间差7小时和物业通知前后矛盾,业主怀疑电梯遭人为损坏,拒绝分摊费用并要求彻查。物业法人称,故障系3楼业主凿墙施工导致沙石进入电梯井所致,但业主否认沙石飞溅,称采用电路切割。
5月16日社区组织协调会(物业缺席),业主同意拆件维修,当晚恢复一部电梯运行。业主仍要求调查故障原因,已向有关部门反映。物业主张业主施工导致损坏,业主质疑物业管理不善或人为破坏。物业最初拒绝业主提案,后被迫采纳,加剧信任危机。业主认为若属人为损坏,应由责任方承担,而非全体分摊。
律师建议双方共同委托维保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依据结果划分责任。业主可要求物业公示维修记录,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目前,两部电梯已恢复运行,但业主仍要求查明真相,避免类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