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龙岗宝龙深圳市华日富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12·31”一般其他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主要信息如下:
此事故被认定为一般其他伤害死亡事故,2024年12月31日发生于深圳市华日富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
电梯维保工杨某豹和魏某良对北工业园1栋B通道2号货梯开展货梯半月检查维保作业。杨某豹使用可折叠式安全围栏放置于2号货梯门口后对货梯进行检查,机房检查完毕后,杨某豹和魏某良乘坐货梯下行至1楼过程中,发现2号货梯1楼货梯层门有异响,经二人商定后,由魏某良在2号货梯轿厢内,杨某豹从2楼进入2号货梯轿厢顶操控货梯的方式,对2号货梯层门进行检查。
10时38分许,杨某豹在2楼使用电梯三角钥匙打开2号货梯层门,2号货梯停止下行。10时39分许,杨某豹站在2号货梯层门口位置,身体探入货梯井道,一只脚顶住2号货梯层门防止层门关闭。
10时40分许,杨某豹身体失稳摔倒至轿厢顶防护栏上,失去阻碍物(杨某豹的脚)的货梯层门关闭,2号货梯自动向上寻址运行执行自动平层功能(以5楼为基准平层)。魏某良在2号货梯轿厢内听到异响后,呼叫杨某豹无呼应,2号货梯上行至5楼停止运行,魏某良从货梯内跑出到1楼,使用电梯三角钥匙打开2号货梯层门发现杨某豹躺在货梯井道底坑内。
事故发生后,魏某良按下2号货梯安全开关后,下到货梯井道底坑查看情况,并且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负责人。120到场后立即对杨某豹进行抢救,杨某豹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完整报告已通过龙岗区政府官网公开,包含事故经过、责任认定及整改措施等详细信息。
该事故与深圳近年多起电梯、起重设备事故(如宝安区“4·5”电梯挤压事故、龙华区“12·16”起重伤害事故)共同反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要性,事故调查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强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注:具体报告内容需查阅附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