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后续维护责任问题,已通过法规修订、标准制定和机制创新构建了系统的托底保障体系。
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业主)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履行管理职责,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专业机构管理,若业主无自行管理能力且未委托第三方,则由街镇协调确定使用单位。
接管电梯的物业企业需承担设备及新增围护结构的日常巡查;轿厢设施维护、安全巡视及应急处置配合。专业维保单位负责定期维护检查、井道保洁及购买责任险,确保技术安全。各区属房管集团下属国有物业企业或专业单位作为托底保障单位,解决无管理主体的电梯后续问题。新装电梯强制接入市智慧电梯平台,实现故障自动报修、困人自动派单,提升响应效率。
业主需在加梯方案表决时同步确定后期维保方案及资金分摊;对困难家庭提供政府补助(如特困群体全额补贴)。修订《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发布《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规范》及委托协议示范文本,细化管理要求。
2024年全市专项检查覆盖2582台加装电梯,重点整改安全管理和运行问题。虹口区等已试点物业接管方案,明确权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