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存在虚假维保情况,经核实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确实存在举报人反映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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