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实行"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并定期向业主公示收支明细。同步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记录资金使用情况,提升监管透明度。
物业企业需完善日常巡查制度,确保机房温度、电力供应等基础条件达标1推行维保服务"质量承诺公示制",要求公开服务内容、价格及零部件清单3鼓励采用"全包维保"合同模式,推动维保服务标准化。
重点推广电梯远程监测系统,要求制造企业延长质保期并提供技术跟踪服务。住宅电梯优先配置断电应急平层装置和视频监控。建立老旧电梯隐患台账,2025年6月底前完成投用15年以上电梯的改造更新。通过96366救援平台实现故障实时监测。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协同监管职责,对维保单位实施准入监督,重点核查人员配备与质保体系运转情况。注: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