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湘西自治州华晨电梯有限公司因在电梯维保过程中未按安全技术规范操作,且存在维保记录造假行为,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万元。
2024年7月19日,凤凰县鑫桂苑小区居民投诉电梯故障停运两个月,但维保记录显示“正常运行”,引发质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二期B单元电梯门套上张贴了2024年5月30日的告知书,明确提及“钢丝绳断股变形需停梯更换”,但维保记录仍虚假标注“正常”。
维保单位未按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且在钢丝绳存在严重隐患的情况下伪造维保记录。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免费更换损坏部件并承担维修费用并处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