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市电梯安装维保技术协会,各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推动维保单位提高工作质量,依据《关于开展沈阳市电梯维保质量考核的通知》(沈质技监发[2015]26号)要求,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维保质量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及等级评定结果通报公示如下:
一、 考核时间
从2015年8月1日开始,到2015年11月25日结束。
二、考核范围
对我市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电梯维修许可的142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阳市电梯安装维保技术协会和有关维保企业,抽调安全监察人员和电梯行业专家组成11个考核小组,依据有关考核细则开展考核工作,并逐项进行打分。
四、等级评定结果
根据打分排序情况,我市2015年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由高到低考核评价结果为:五星级16家,四星级71家,三星级34家,整改企业21家(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通过对考核结果的统计分析,本年度维保单位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电梯维保单位法制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二是一些维保单位忽视特种设备安全,没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简单应付、得过且过,维修保养走形式、走过场;三是个别维保单位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重视、运行不规范,不能发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作用;四是个别维保单位忽视员工培训教育,一些企业作业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现场维保质量较差,导致部分电梯带故障运行;五是一些单位维保质量不高,有些作业人员没有认真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维保工作,维保工作项目不全、记录不真实等。
各区、县(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所辖区域维保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行查处。
六、公示时限
本次考核结果、等级评定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考核结果、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的,需提出书面意见,市质监局组织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发布正式通报。
联系电话:23862449,联系人:李健
附表:沈阳市电梯维保质量考核等级评定表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