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本报报道了电梯突停电致街坊被困1小时昏迷(《广州日报》7月31日16版),引起街坊热议。7月29日,丽江花园丽彦楼50多岁的住户敖女士被困电梯1小时,因撬开电梯需征得物业公司的同意,致使救援被拖延半小时,敖女士被救出时已经昏迷。当有人被困电梯时民警及消防人员撬开电梯是否需要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如果电梯报警装置失灵了该怎么办?
对此,广东消防表示,遇到此类情况消防人员一般是等待电梯维护公司施救,贸然撬开电梯有风险。电梯公司也表示,专业人员更清楚如何实施救援。另外,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多个小区的报警装置要么坏了要么无人接听,形同虚设。

事件回顾:
连续两晚有人因停电被困电梯
7月29日晚10时30分左右,因突然停电,丽江花园丽彦楼住户敖女士被困在电梯内,直到11时30分左右才被救出,救出时已经昏迷。昨日,敖女士的儿子敖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敖女士曾反复按电梯上的报警铃,但始终无人应答。后来2楼的住户听到了敖女士拍打电梯的求救声,这才通知了敖女士的家人并报了警。
在此前的报道中,本报曾援引敖女士亲属刘女士的说法,称因未能获得小区物业同意,导致消防人员的救援工作迟迟没有开展,保安要求等待电梯维护公司的人员过来。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市桥中队求证,据了解,当晚到场的洛浦专职消防队考虑到电梯被困的位置比较特殊,不宜采取强行破门,因为强行破门需要大量时间且可能对电梯内的被困者造成不可预计的伤害和恐慌。再加之当时电梯维护公司已经在赶来的路上,因此消防人员在场主要是敦促电梯公司尽快到达,同时与敖女士保持联系,掌握情况。
同时,记者了解到,除了敖女士外,7月30日,该小区丽彦楼4座又有男子被困电梯,好在拨打电梯维护公司电话后很快就被救出。
广州市质量监督局向记者表示,对于停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等情况,使用单位要提前做好预防预警工作,预先告知,放好围护栏并张贴公示在显眼位置,避免乘客在停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时乘坐电梯。
电梯连续两晚因临时停电停运,但都未获物业公司提前通知,记者联系了丽江花园的物业公司粤海物业,负责人江先生告诉记者,这次停电属于电量超负荷突然停电,因此无法预先通知。
焦点1:消防人员到达后为何须经物业同意才能施救?
消防:贸然撬开电梯有风险 应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施救
有部分市民表示不解,消防人员作为第一批到达现场的救护人员,为何不立即对电梯采取措施实施抢救呢?
广东消防的宣传负责人张戈告诉记者,市民被困电梯,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一般是等待电梯维护公司过来施救。因为电梯的结构较为复杂,贸然破开会比较危险。特别是故障电梯的情况各不相同,包括电梯所在的具体楼层、位置,电梯吊厢所在的位置,被困人员是否被卡住,情况会比较复杂,实施救援有一定的难度。而每部电梯都有自己维护的保养公司,有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因此消防在处理中起到的是一个辅助作用,贸然去撬开可能会发生位置偏移的危险,也可能会造成电梯滑落。
据介绍,电梯内的报警装置连接的一般是所在小区的物管,物管有义务帮助业主处理突发问题。另外,每台电梯上还贴有电梯维护单位的值班电话、投诉电话及应急救援电话。因此电梯出现故障时,业主可以选择联系物管公司,也可以拨打电梯维护公司的电话。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电梯公司,电梯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强行撬开电梯,将造成电梯的损坏,最终可能会由业主来承担这项损失。电梯公司都配备专业人员,对电梯的结构比较了解,也较为清楚应如何救援。他们不主张由消防人员来强行撬开电梯门。
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第15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故障通知后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焦点2:多个小区的电梯报警装置形同虚设?
物管应保证连接电梯报警的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
被困电梯后,敖女士曾反复按电梯内的报警装置求救,但始终无人应答。粤海物业负责人江先生告诉记者,经过线路确认,当天晚上敖女士并没有拨打过报警铃,“可能里面黑漆漆的,她按错了。”不过敖先生对这种说法表示质疑,“那天晚上妈妈按完后还能听到嘟嘟声,只是没人回应。”
记者走访了天河、番禺几个小区发现,一些小区的电梯报警装置要么坏了要么无人接听。几个月前,番禺区市桥一小区的肖先生早上准备下楼,不料刚坐上电梯电梯就停运了,他试图通过报警装置求救,但始终无人应答,最终通过拨打电梯上的救援电话才顺利获救。
如果乘坐电梯时通讯信号不好或没有携带通讯工具,报警装置又没办法使用,将加大被困者求救的难度。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人应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电梯运行期间在岗,电梯内的报警装置连接的一般是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广州市质量监督局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应保证连接电梯的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电梯检验机构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中,需现场验证报警装置的有效性。
如果市民发现家中电梯的报警装置无人应答,可拨打12365进行投诉和反馈。如果电梯内的报警装置或其他装置故障,可以向使用单位反馈,得不到处理也可以拨打96333进行反映,96333将安排相关维保单位及时处理。
Woman in coma when trapped in elevator while rescue needs to wait for an order of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Ms. Ao, an 50-year-old woman living in Liyan Building, Lijiang Garder, has been trapped in elevator for 1 hour. As opening up the elevator by force needs to be approved by the responsible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the rescue work was delayed for half an hour and Ms. Ao was in coma when saved.
Suggestions from the firefighter group goes that it's quite risky to force the elevator door open and it should be conducted by professionals from the elevator company.
Moreover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should make sure the operators in charge of the elevator alarm ought to be on duty 24 hours a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