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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新规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4月1日起施行最高补20万

2026-04-08 16:32141
来源:新电梯网作者:田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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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2 月 28 日,扬州市住建局、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扬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新规自 4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31 年 3 月 31 日,旧规同步废止,宝应、高邮、仪征三市可参照执行。

新规明确加装电梯遵循 “业主自愿、各区主导、多方支持、保障安全” 原则,需经规定比例业主表决同意。四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可获 14 万 - 20 万元政府补贴,市、区财政各担 50%,还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分摊费用。

文件细化了从申请、备案、联合会审到施工、验收、补贴申领的全流程,明确业主为建设主体,可委托相关单位代理,同时划定各部门、街道社区及管线单位职责。此外,新规对电梯后续管理、安全生产、矛盾调解等作出规定,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平层入户,切实保障加装电梯工作规范推进。

附件:扬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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