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发布《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6—2030年)》,将加装电梯列为省级民生实事,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问题,推动城市更新与适老化改造。
方案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支持、建管并重、保障安全”原则,目标实现电梯“装得上、用得好”。适用范围为依法建设、权属清晰的四层及以上多层住宅,未列入征收改造计划且结构安全。单位公房和保障房在产权人同意后也可加装。
创新推行“一户启动”机制,一户申请即可启动意愿征询。表决按《民法典》要求,需参与业主及面积均超三分之二,且同意者达参与者的四分之三。占用专有部分须征得相关业主书面同意。
资金方面,实行多元筹措:业主协商分摊;可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使用维修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给予补助,项目获施工许可后拨付至共管账户;免征相关行政费用;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及原产权单位、管线单位减免费用。
省级由住建厅牵头统筹,多部门协同推进;基层依托“三长”力量开展动员与调解。各地制定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库,统筹管线迁移。推广EPC总承包模式,统一征集供应商,业主自主选择。技术上提供平层、半层等多种入户方式。加装完成后须组织验收、备案并完成使用登记,落实运维管理长效机制。
目前各地正积极推进,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吉林模式”,提升居民出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