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告。
本次修订旨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预防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上位法及广东省相关法规。
覆盖特区范围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等)、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及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明确市、区政府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领导,推行科学管理技术,建立分类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生产使用单位健全安全节能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承担全面责任。
信函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特设处(邮编518000);电子邮件发送至tsc@mail.amr.sz.gov.cn。2025年5月31日前,需注明“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修订反馈意见”字样。